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,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。
通知要求,对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离开服务县(市、区)外出的,须向所在县(市、区)民政局报告出行日程、联络方式和出行目的。从今年7月1日起,确需临时借调使用个别高校毕业生的,要及时与借调单位、所在社区和高校毕业生本人做好沟通,逐级申报,由省民政厅批准后实行。同时,及时、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、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等资金。
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,每满1年服务期,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休假待遇(服务期满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,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),但应严格请销假制度。未经服务单位及民政部门同意,擅自离开服务岗位连续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,协议签署单位应终止服务协议,并予以辞退,将有关事项载入其个人档案。
今年是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第6年,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工作,服务期限为两年,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。